本网讯(通讯员 秦刚)疫情期间,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对全市公务用车运行情况、车内消毒、戴口罩及公车台账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。
检查组按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发的《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分别对国家税务局老河口分局、市公安局、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、李楼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进行了抽查。
检查结果显示,抽检单位能够按照通知精神,严格对运行的公务用车使用前后门把手、方向盘、档杆、扶手、座椅、玻璃升降按键等人员接触位置用75%的酒精或其他有效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,司乘人员能够佩戴口罩、手套。各单位能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消毒相关规定,检查中未发现违规使用公车现象。
(融媒体中心编辑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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